借条是确认借贷关系的凭证,证明借款事实;欠条是债权债务凭证,可因买卖、劳务等多种原因形成;收条仅证明收到财物,不直接表明债权债务关系。
①标题表明该条据性质,既防止借条持有者在借条正文上方添加内容,也防止借条持有者将借条加以篡改。
②“为XXX之故”表明借款目的,以免发生诉讼后借款人提出该笔借款系归还在先欠款、出借人自愿赠与、赌债、分手费等进行抗辩。
③在民间借贷中,借条中常写明“今借到多少元”,用以表示所借款项已实际交付,但发生纠纷后,借款人往往提出虽出具借条,但未实际收到款项的抗辩。因此,采用“今收到XXX出借的XXX元”这种表述,可更明确地强调款项已经实际交付。
④出借人为自然人的,应注明姓名,姓名与身份证名字一致。
⑤出借人为自然人的,姓名后应附身份证号。
⑥款项的交付方式应当写明,如“现金”,如果借款通过银行转账、电子支付平台转账等方式交付,应保留相关转账凭据。
⑦借款金额应写明币种,同时书写阿拉伯数字和大写数字,以免借款金额被篡改。
⑧借款期限必须明确,以免产生争议。
⑨借款利率应明确为年利率或月利率,同时建议增加大写方式进一步注明。但超过LPR四倍的部分法律不会支持。
⑩到期未还后的利率是否和约定借款期限内利率一致是常见的争议焦点,建议在借条中明确逾期利率。当事人约定的逾期利率一般略高于约定的借期利率。
⑪“立此为据”作为借条正文收尾,以免借条持有者在正文末尾添加内容。
⑫借款人为自然人的,应注明借款人姓名全名,并附身份证号码,借款人姓名应与身份证姓名保持一致,同时应由借款人在其名字上按捺手印。若借款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加盖公章,同时应对经办人的身份和代理权限加以核实。
⑬借款人为自然人的,建议注明借款人经常居住地及联系方式。借款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建议注明住所地。以便诉讼立案审核被告信息。
⑭落款日期应为所借款项实际支付的日期,并应增加大写方式进一步注明。
注意:
1.借条、欠条、收条的标题写在正文上方中间位置,字体稍大。
2.借条、欠条、收条书写中如有涂改的,应要求借款人等书写人在涂改处按捺手印,或要求借款人等书写人重新书写。书写完成后,为防止篡改,借款人等可拍照留存,或复印一份留存(并请出借人等签注“该借条/欠条、收条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①欠条内容应写明基于何种原因产生欠款,明确欠款金额或所欠财物数量。
②如欠款是基于买卖、承揽、股权转让,还需写明合同标的物的种类、数量、金额。
③欠款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加盖公章;欠款人为自然人的,应在姓名处按捺手印。如果欠款事宜由他人经手,一般要在姓名前署上“经手人”字样;如果是代他人收欠款,则要在姓名前加上“代收人”字样。
①实践中收条标题的写法有两种:一种是直接由文种名构成。即写上“收条”或“收据”字样。另一种是把正文的前三个字作为标题,而正文从第二行顶格处接着往下写。如用“今收到”“现收到”“已收到”作标题。
②正文建议写明收到的钱款的币种和数量(要大写),物品的数量、种类、规格等情况。还要写清“送交者”。
③落款建议写明接收钱物的个人或单位的姓名或者名称,署明具体日期。接收人系自然人的,要签名;接收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加盖公章,同时应核实经办人的代理权限。如果是他人经手的,一般要在姓名前署上“经手人”的字样;如果是代他人收的,则要在姓名前加上“代收人”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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